| 交付办理流程 |
 |
| 装修办理流程 |
1. 业主填写《装修申请表》,装修队填写《装修施工人员情况登记表》;
2. 业主、装修队、城市花园管理处签订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》;
3. 业主及施工队交纳装修履约保证金;
4. 管理处签发《装修内容登记证》、《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》、《人员临时出入卡》;装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退还业主装修履约保证金,半年后退还施工队装修履约保证金。 |
| 需携带的资料(带*的为必带资料,否则将影响您办理交付) |
1. 交付通知书(原件)1份;(*)
2. 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;(*)
3. 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
4. 购房合同原件1份和所有购房收据原件及《房屋交付相关费用明细》;(*)
5. 业主及家庭成员1寸照片1张/人;
6. 已签订的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》原件1份(如未签此协议,请携带一份购房合同附件五之原件)。
7. 如果您是委托他人代办入住手续,被委托人除携带以上资料的同时,还需携带业主委托书原件1份;被委托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(*)
8. 如果您在交付时或交付后需要办理装修,须携同您选择的装修队提交以下资料:
A 装修施工图纸1份;
B 施工队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装修合同复印件(业主与装修队签订)、承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
(加盖公章)各1份;
C 装修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及联系方式;
D 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;
E 装修负责人、施工人员1寸照片2张/人。 |
| 交付办理常见问题回答 |
| |
 |
如果不能按照通知书通知的集中收房时间前来办理收房手续,会影响办理吗?如何办理(通知集中交付时)? |
 |
集中交付时,我们将在现场采取一站式服务,同时,相应的配套单位也在现场办公(如地板、燃气灶具安装、两证办理等),手续简洁方便,可以为您节约时间,如确实无法按通知书的时间办理,在以后您可直接前往所在项目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办理,咨询电话可在这里查询; |
| |
| |
 |
如本人无法前来,可否委托他人代办? |
 |
如果您本人不能前来,可委托他人代办。受托人除带齐相关的资料外还应带上有您亲笔签名的委托书、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。 |
| |
| |
 |
交房时哪些资料必须携带,否则会影响办理? |
 |
交付通知书(原件)1份;
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;
购房合同原件1份和所有购房收据原件及《房屋交付相关费用明细》;
如果您是委托他人代办入住手续,被委托人除携带以上资料的同时,还需携带业主委托书原件1份,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 |
| |
| |
 |
不会立即入住,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吗?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也需要立即缴纳吗? |
 |
|
| |
| |
 |
为何需要进行面积补差?实测面积是如何计算的? |
 |
根据合同第八条约定:商品房交付后,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,双方按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%以内(含3%)的,据实结算房价款;
房屋预测面积及实测面积均由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队按照《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》(试行)进行测定,现场办理时我们提供实测面积表供业主查询。 |
|